武汉市局开展快递封装用品和运单生产及使用的规范工作 2014-10-27
为贯彻落实邮政用品用具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国家邮政局《关于开展快递封装用品和快递运单生产监制工作的通知》(国邮发〔2014〕115号)精神,武汉市局在全市快递业开展快递封装用品和运单生产及使用的规范工作。 一是向全市快递企业下发《关于规范快递封装用品和快递运单生产及使用的通知》,明确生产快递封装用品和快递运单必须取得国家邮政局核发的快递封套生产监制证,要求各快递企业必须使用取得快递封套生产监制证的企业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二是在全市快递业开展快递封装用品和运单使用情况自查和检查活动,要求快递企业根据《快递封装用品》及《快递运单》系列国家标准开展自查,武汉市局根据自查结果实地核查,严格规范全市快递封装用品和运单生产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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